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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盗湾
[新浪科技]P2P封杀传言幕后调查
Dec 11th
广电总局近期对互联网视听服务的整顿,引发媒体猜测BT下载将迎来生死大限。对此,业内人士从技术和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,有着实质非侵权用途的P2P技术,目前已经很难被彻底封杀。昨日下午四点,VeryCD“原地复活”。在VeryCD停摆的26个小时之中,有知名人士写下“讣文”,也有普通网友作出“挽歌”。以至于VeryCD恢复后,选择《谢谢你曾经爱过我》作为第一则更新的资源,答谢的意味已经不言自明。
面对重生的VeryCD,网友马上开始了一项颇为现实的回应——抓站。而这一行为也导致VeryCD一时间承受了巨大的流量压力,访问变的异常缓慢,网友对于VeryCD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慌,演变成了一种狂热。
所谓抓站,就是将VeryCD的所有页面都拖回本地电脑保存。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,一方面可以保留下VeryCD对共享资源完善的分类及说明;更重要的是,可以借此保留下所有资源分享者提供的ed2k链接。
有了ed2k链接,就能通过电驴下载分享资源,即便VeryCD再次关闭。
实际上,VeryCD和一周前关停的BTChina有些类似,并非直接提供影视等内容下载。前者发布电驴链接,后者发布BT种子,这两个都有些类似下载指南,其中蕴含的信息能够帮助用户正确的下载所需要的东西。
业内资深人士Julien对新浪科技表示,与HTTP、FTP等传统方式相比,电驴和BT的下载方式去中心化特征非常显著。在这种统称为P2P的模式下,用户之间分享资源不需要中心服务器过多干预。
此外,电驴的客户端本身具有一定的搜索功能,通过关键字可以在网络内找到其他用户共享的资源;而目前通过迅雷的搜索功能,也能对网上的电驴和BT下载资源进行搜索,还可以开通付费的高级服务。
“用户不必过分担心”,Julien说。
细节造成命运迥异
广电总局开始此轮整顿之初已经明确指出,打击对象是没有视听服务许可证的网站。按照规定,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“是指制作、编辑、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,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”。
迅雷COO罗为民昨日也对新浪科技也证实,“从我们的消息途径看来,广电的整顿主要是在规范互联网视听服务”。
但对于VeryCD和BTChina这种提供非直接提供影视文件的网站,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中并没有详细的规定。分析人士指出在这种情况下,广电总局如何理解相关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据内部人士证实,VeryCD上的资源地址都是网友提交的,文件并不在VeryCD的服务器上。而BT之家创始人权东雄则对新浪科技透露,多数提供BT种子的网站,必须设置的Tracker服务器和影视文件一般都放在自己的服务器上。
Julien指出,Tracker服务器是整个BT下载的灵魂,失去它BT下载就没法启动,因为用户无从知道找谁索要文件。“正是这个原因,Tracker服务器成为了版权组织打击的重点”,Julien补充道。
而Tracker服务器的相关信息就包含在BT种子之中,这意味着想要获知哪个服务器是编织整个BT下载网络的源头,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。相对而言电驴的下载方式更简便,去中心化也做的更好。
实际运作方式的区别,或许是BTChina和VeryCD命运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。
P2P分享模式已难封杀
BTChina的关停,好像是一只蝴蝶,轻轻的扇动了翅膀。
这一事件的影响力,在一周之中如滚雪球般的扩大,甚至有媒体已经开始猜测广电总局的下一个目标,是准备彻底取缔BT和电驴的下载方式。
作为全球最大BT下载软件迅雷的COO,罗为民并不认同上述判断。此前,FlashGet总裁黄明明在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谨慎的表示,未来包括P2P在内的很多下载模式都会并存,“不会有一个模式很快起来,另一个很快消亡”。
“想要关掉BT很难的”,权东雄表示即便广电有封杀P2P的需求,从技术实现的角度看也需要电信部门的介入才行。
“在任何时候,对某一项技术进行封杀都是不合理的”,律师于国富指出不能因为有人使用P2P技术传播了非法内容,就否定这种生产力合理合法的一面。
于国富告诉新浪科技,类似的情况国外已有经典的判例。当初录音机出现时,唱片公司要求法院禁止用户使用,因为这使得音乐作品可以简单的被复制传播,但这一诉求并未获得法院支持,理由是“录音机有实质上的非侵权用途”。
根据上述原则,于国富判断,P2P技术肯定能够存在下去。
上个月,世界最大的BT下载网站海盗湾宣布永久关闭Tracker服务器,对于官司缠身的海盗湾来说,这似乎是个退缩的决定,但实际上海盗湾全面启用了新的magnet协议,这能让用户在没有Tracker的情况下完成BT下载。
也就是说,新的BT技术已经悄悄来临。
为什么我喜欢海盗湾?
Nov 22nd
作者:阮一峰
每次我写介绍海盗湾的文章,就一定有人跳出来教育我:
“难道你不知道,下载盗版文件是不道德的吗?”
“盗版行为等于偷窃!”
“盗版扼杀原创!”
那么,今天我就专门解释一下,为什么我对“海盗湾”情有独钟。
第一个理由,我很反感现行的版权制度。
版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作者的利益,但是实际上,保护的是大公司的利益。全世界的版权,大部分都被法人持有。所以,版权制度的实质已经不是鼓励原创了,而是在保护垄断。一个人去世以后,他的作品还要继续受到保护,在中国是50年,在美国是95年。这是毫无理由的,唯一的原因就是,大公司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。
上个世纪60个年代,美国法院开庭审理,集成电路的发明人到底是罗伯特·诺伊斯,还是杰克·基尔比。可是,原告和被告既不是诺伊斯,也不是基尔比,而是两家公司——仙童公司和德州仪器公司。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各自购买了集成电路的相关发明,迫切需要保护自己的版权。
既然版权都归大公司所有,而大公司的生存目的就是利润最大化,所以它们会穷尽一切手段,维护版权制度,而不管这样会不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和不利于增进全人类的福利。以海盗湾为例,美国所有最赚钱的娱乐公司都在起诉它,而使用海盗湾的人,说实话,大部分都是真的很穷的大学生和程序员。既然你已经赚到这么多钱了,为什么不放过那些穷人呢?——做梦去吧,休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!
海盗湾的存在,并不会让世界变得更糟。倒是那些穷凶极恶、利欲熏心的大公司,由于它们的存在,人类文明的成果就无法廉价地传播,贫困的青年就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知识。当你创造出一件新东西,理应让更多的人看到它,这样对全世界最有利,但是现行的版权制度,实际上鼓励你把它锁起来,不让别人看到!
自由软件运动的成功,证明了一件事:免费分享也能做出伟大的作品,而且还能赚到钱。“自由软件之父”理查德·斯托曼就说过:“我绝不把自己的人生,用来建造囚禁他人的监狱”!所以,以后请再也不要说“版权制度鼓励原创”之类的话了,那纯粹是资本家的烟雾弹,而且是对人类创造力的亵渎。真正伟大的发明,都是为了“增进人类福利”这样崇高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,不是为了钱!
现行的版权制度是不合理的,迫切需要改革。我们需要一种鼓励分享、而不是鼓励垄断的制度。至于违不违法,这样说吧,写在法律里的东西,难道就一定是对的?当然,在大多数人达成共识、制度发生变化之前,行动的时候要有策略,还要小心一点。
好了,说完版权制度之后,我再来说说,我喜欢海盗湾的第二个理由:那些家伙真的很酷!
2003年11月,海盗湾刚刚成立的时候,有人问他们为什么要建立这个网站。猜猜看,他们怎么回答?
他们回答,这是一个长期的行为艺术项目。(”The Pirate Bay is a long-running project of performance art.”)
我爱死这个回答了。
后来,海盗湾成了全世界版权组织的眼中钉、肉中刺,被重重围剿、一路追杀,可是他们依然顽强地活着。服务器几次被迫下线,但是马上又重新回来,最长中断时间不超过3天。海盗湾还有一个基金,号召支持者向其捐款,目标是买下北海中的“西兰公国”(Principality of Sealand),然后将其变成全世界第一个没有版权制度的国家。这就是活生生的传奇啊,比电影还要精彩,看得我热血沸腾。
2008年8月,国际奥委会向瑞典司法部发出公函,要求取缔海盗湾上数以千计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torrent文件。海盗湾不加理睬,——(奥运会是全人类的节日,不是盈利活动,凭什么不能看!)——还把网站的名字改成“北京湾”(the Beijing Bay),作为回应。
这样的网站,怎能叫人不爱啊!